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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靠祂,哪怕风雨如磐》第四章 祂在人身上的主权

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箴21:1)

想象你处于这样一种情况下:你终生为某人卖力,而你的老板是个极其无情的人,你的工资几乎无法维持生计,此时你感到非常地压抑和受压迫。总而言之,你实际上是个奴隶。突然你从这样一个令人无法忍受的环境中得以解脱出来。你有自由离开这里,重新开始你的新生活,但却有一个问题——你没有资金来源,连离开的路资都没有,没有资金到别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总之,没办法利用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机遇。

于是你去找老板帮忙,希望他能给你一笔钱作离开的路资,并在新的地方开创事业。这听起来也许无法令人相信,你的老板给了你钱。不仅仅是给了你一点点,而是给了你一大笔钱。事实上,他给了你太多了,以至于他自己变穷了。

听起来好像是天方夜谭,不是吗?像是童年时听过的“从此以后永远幸福”一类的故事。这种事在现实生活中是从不可能发生的。但它发生了,虽然细节与我刚才所描述的不完全一致,但原则上是相同的。这个故事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它被记录在出埃及记这卷书中。

我们都很熟悉这个故事:以色列民受到残酷压迫,被迫“在没有草的情况下做砖。”神突然介入以色列民的生活中,以致法老说“快走吧!”但是,以色列民却没有路资离开埃及开始新生活。他们一贫如洗。神看到他们面临的困难,并制定计划帮助他们克服这些困难。祂对摩西说:

“我必叫你们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们去的时候,就不至于空手而去。但各妇女必向她的邻舍,并居住在她家里的女人要金器、银器和衣裳,好给你们的儿女穿戴,这样你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出3:21-22)
神所应许的话如实地实现了。出埃及记12:35-36中说,
 
“以色列人照着摩西的话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银器和衣裳。耶和华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给他们所要的,他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
 

神激动人

埃及人这样做真是匪夷所思。这些曾受压迫的以色列人所求的,埃及人自愿、免费地都给了他们。这件事说明以色列民“抢夺”了埃及人。抢劫最普遍的一个意思是通过武力来掳夺或占有。然而事实上是埃及人自己抢夺了自己。他们这样行乃是因为神促使埃及人甘心乐意地给予以色列民。
 
神是如何行这事的呢?我们并不晓得。我们只知道圣经是如此说的。埃及人行这事很显然是出于他们自己自由、自愿的意志。然而,埃及人如此行乃是由于圣经所说的“神使他们甘心情愿地给以色列民。”神以祂奇妙的方式激动埃及人的心,而埃及人凭他们自由的选择,确切地行了神计划之内的事。神凭藉祂的主权,干预埃及人的内心——即人的愿望和意志——来成就祂在以色列民身上的旨意。
 
有时我们会感到自己和我们的未来似乎掌握在其它人手中,他们的决定或行为决定我们是否会取得好成绩,是否会被提升或被解雇,是否前程似锦或是一片黯然。我并非有意否定我们个人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但我们都很明白,即使做出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我们仍旧仰赖于老师、老板或长官的笑脸或皱眉。从人的观点来看,我们时常都处于别人的决定和行为的摆布中。
 
有时那些决定或行为是仁慈的、善意的,有时却是邪恶或无情的。无论他们做什么,都会严重影响我们。我们发现自己似乎受控于别人。当我们迫切需要得到那人赞许的决定和行动时,应如何回应呢?我们能否相信神会在那人心中做工,完成神在我们身上的计划呢?
 
或者设想一下这个例子:假如有人要伤害我们,诋毁我们的名誉或摧毁我们的事业:我们能否相信神会打动那人的心,令他放弃实施这一邪恶计划呢?按照圣经,以上两种情况下答案都是肯定的。我们能够信靠神。人心在神掌管之中,神使人们所做所行都为成就祂在我们生活中的旨意。神藉着这些人自由的意志和选择来成就祂的旨意。
 
我意识到,在人们心目中,关乎神主权的这一大胆论述会使我掉入神学陷阱中。许多人都愿意承认神对自然界及不涉及人的情况之主权,例如飞机飞行中出现的技术事故。自然毕竟没有自己的意志。神可以随心所欲地按祂的自然律来运作。但我们却对神在人们的决定和行为上的主权犹豫不决。神的主权这一概念在很多人心目中似乎等同于摧毁人的自由意志,使他们成为神舞台上的一个木偶。
 
世世代代以来,基督徒们围绕着这个主题讨论、争论。我并不幻想能够对此争论增加任何新的知识或见解,但我们不可忽略它。有关我们的生活受他人控制影响这一主题可谓汗牛充栋,一本有关“信靠神”的书自然不容忽视这一主题。如果神不能掌控他人如何用他们的决定和行为影响我们,那么在许许多多的生活领域中,我们也就无法信靠神,如果如此,在这些领域里我们就只能设法自保。
 
让我们暂且先把神学问题搁在一边,而来查考一下经文。圣经是否向我们保证,神确实在用祂的主权干预人的思维,使人们按照一定的方式做决定、采取行动,以完成神在我们身上的计划呢?神使人做出对我们有利的决定,并阻止人们做出伤害我们的决定吗?
 
或许能最清楚表达神通过祂的主权影响人们决定的经文是箴言21:1:“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查理斯 • 毕哲思(Charles Bridges)在解释箴言书时说,“为了说明人心都在神的掌管之中这一普遍真理,箴言作者用了一个强有力的例证:连君王的心,即人心中最难折服的,也在神的掌控之下。”➀
 
在我们这个君权受限时代,国王和女王大都只是傀儡,我们要想完全理解什么叫“君王的意愿是最绝对的”,也许不太容易。但在所罗门时代,君王是绝对统治者,当时没有任何独立的立法机构会制定出他不喜欢的法律,也不会有最高法院来制约他。君王的话就是法律,他在本国疆域内的权柄是无条件的,也是不可拦阻的。
 
然而神控制着君王的心。神指挥着世上最顽固的心意——君王的心意,就如农民轻松地把水引入水渠中。既然神确确实实掌管着君王的心,那么祂自然也掌管我们众人的心。在神的主权影响之下,所有一切都必须乖乖听命。我们已经从埃及人对以色列民的行为看见了这一真理的实例。此外,在波斯王居鲁士的事上也看到了这一点。在叙述他下诏通告所有犹大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圣殿(拉1:1)时,圣经说:
 
“波斯王居鲁士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藉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居鲁士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
 
圣经清楚地说,波斯王下诏乃因神激动他的心。从人的角度来看,神子民的命运掌握在当时最有权柄的君王手中。但实际上,他们的命运完全掌握在神的手中,因为神有能力凭祂的主权控制君王的决定。
 
神通过先知以赛亚进一步阐明祂在居鲁士王心中如何作工:“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名召你;你虽不认识我,我也加给你名号。……你虽不认识我,我必给你束腰。”(赛45:4-5)
 
一个人可能并不承认神在他心中有控制权,甚至不承认神存在。埃及人和居鲁士王并非有意顺服任何神所显明的旨意。他们只不过随自己心意而行,但他们的心意却在神的指挥之下。既然说到居鲁士王,让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例子:神激动犹大人的心对居鲁士王的诏书做出回应。以斯拉记1:5说,“于是,犹大和便雅悯的族长、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动他心的人,都起来,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华的殿。”居鲁士王可以下诏书,但仍必须要有犹大人的回应。
 
一些人必须决定离开他们已建立的舒适居所——他们两代人都居住在这里,此时大约已70年了。他们必须愿意长途跋涉返回耶路撒冷,然后面临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圣殿重建任务。神怎样确保此事发生呢?祂激动了一些人的心。
 
许多年后,我们发现这些人非常喜乐,因为神“使亚述王的心转向他们,坚固他们的手,做以色列神殿的工程”。(拉6:22)这就是后来的大流士王。神先后激动两位君王的心,第一位王开始了这项工程,第二位王继续了神殿的工程。神也激动了一些犹大人的心对此事作出回应。神确实激动人们的心来成就祂的旨意。
 
另一个例证是在但以理的生活中,神影响了一个异教官员的心。但以理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饮的酒玷污自己——有可能这些食物先是用来祭偶像,因而从属灵的角度来看,它们已被玷污了;或许这些肉是犹大人所禁止吃的——所以他求太监长容他不玷污自己。圣经说,“神使但以理在太监长眼前蒙恩惠,受怜悯。”(但1:9)
 
但以理确实给太监长出了一个难题——如果他答应了但以理的要求,那么他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性命问题(10节)。然而他仍旧答应了这个要求。他答应了这个要求是因为神首先激动他的心,使但以理在祂眼前蒙恩惠、受怜悯;也因为他的心实际上掌握在神的手中,神照自己的意愿指挥太监长的心意。
 
最后我们看一段圣经,它足以显明神在信徒和非信徒生命中所做的激动工作。保罗对他的同工提多说:“多谢神,感动提多的心,叫他待你们殷勤,像我一样。他固然是听了我的劝,但自己更是热心,情愿往你们那里去。”(林后8:16-17)
 
保罗在这里把提多的行动首先归因于神,他把对哥林多信徒的爱放在提多心中,同时也归因于提多,他热心、主动地去行动。提多自由地行了这些事,但背后仍有神奇妙的主权在推动此事。
 

神制止人

我们已经看到神能够、也确实会激动人的心,使我们得恩惠完成神的旨意。但是,“神在人心中掌权”还有另一个重要层面:必要时神会制止他人做出对我们有害的决定或行为。亚伯拉罕生活中的一件事能够说明这一点。
 
亚伯拉罕因害怕丧命,撒谎说撒拉是他的妹子。因而亚比米勒把撒拉取了去,欲让她做自己的妻子。神却阻止了亚比米勒的企图。神对亚比米勒说:“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着她。”(创20:6)神并没有藉着外力或环境来阻止亚比米勒,而是从他的内心里制止了他。
 
不知为何,亚比米勒可能连自己都不清楚,他就是不想继续与撒拉成婚。神藉着祂的主权干预了此事,也保护了撒拉道德上的洁净。撒拉这时已即将成为亚伯拉罕应许之子的母亲。神可以通过环境来保守撒拉的清洁,但神却选择通过某种方式改变亚比米勒的想法。神通过改变亚比米勒的意愿制止了他。
 
亚比米勒清楚是神在阻拦他吗?不!因为创20:4说,他还没有亲近撒拉。亚比米勒凭他的自由意志选择不与撒拉亲近,但他的选择也在神的主权控制之中。更让人惊奇的是,这事的起因是亚伯拉罕因自己的不信和罪让撒拉身陷困境。神并未原谅亚伯拉罕的罪,但这并没有妨碍祂干预亚比米勒的心思意念,以防造成更严重的罪恶后果。
 
圣经另外一处记录了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和全家从示剑出发上伯特利去。雅各的两个儿子刚对示剑人民犯下了严重的罪行,而这事自然会招致示剑人民对他们的报复。但是创世记35:5说:“他们便起行前往。神使那周围城邑的人都甚惊惧,就不追赶雅各的众子了。”
 
惊惧或恐慌通常是由一些外在情况而引发出的一种心理状态。在这个情况下,并没有任何外部情况导致这种惊惧。恰恰相反,创世记35:5前的几节经文,雅各对自己说:“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们必聚集来击杀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创34:30)迦南人有足够的原因袭击雅各和他全家,为雅各之子所犯的罪行复仇,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因为神藉着一种理智无法明白的惊惧阻止了他们。
 
回顾一下以斯拉记中的那些圣殿建造者,我们能够发现神制止人的另一个例子。在大流士王下令圣殿的重建工程不但不能停止、而且要用皇家财政支撑这项工程以前,地方总督和其它官员已经怀疑犹大人是否有权建殿。
 
在没有从王那里接到命令以前,他们完全可以制止圣殿重建的工程,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为什么呢?圣经说,“神的眼目看顾犹大的长老,以致总督等没有叫他们停工,直到这事奏告大利乌,得着他的回谕。”(拉5:5)

神会制止人的最有力的一个例子是在出埃及记34:23-24,神说:“你们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我要从你面前赶出外邦人,扩张你的境界。你一年三次上去朝见耶和华你神的时候,必没有人贪慕你的地土。”

神吩咐所有的男子一年三次放下他们的日常工作去朝见祂。要完全理解这个命令意味着什么,让我们设想以下今天我们国家要一年三次关闭所有的商业和教育机构,更重要的,要让所有军人休假,并且让所有这些人集合在一起。不能想象,在一年三次这样的时候,我们国家多么容易受到敌国的攻击。
 
神却命令以色列人如此行。祂应许在这期间,必没有人贪慕他们的地土,别国不仅不来侵略他们,而且他们根本没有这种愿望要这样做。贪恋是人们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情感,是一种想拥有别人东西的邪恶欲望。身为法利赛人的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3:6中说,按律法说他是无可指摘的。但按照神“不可起贪心”的命令,他却成了一个罪人(罗7:7-8)。他可以抑制自己不去偷盗,却无法抑制自己不起贪心。
 
即使在他们软弱、无法捍卫自己疆土的时候,神说必没有人贪慕以色列的地土。神不仅能够抑制人们的行为,也能够抑制人们内心深处的欲望。神完全监察人心,并进行着奇妙的掌管。
 
我已经从圣经中举出许多例子说明神的确在人心深处作工——或积极让人按祂的旨意行,或制止人们行与祂的旨意相违的事。我们时常倾向于把这些事仅当作圣经历史来阅读,却不觉得这些事与我们的生活、境况有什么关系。但是,如前所见,保罗说,“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神激动埃及人供给以色列人,并阻止邻国侵略以色列,这些故事都是为教导和鼓励我们,使我们明白神在人身上的主权,并让我们明白神为我们的益处施行祂的主权这一真理,让我们得到鼓励。
 

神允许邪恶之事发生吗?

当然,神并非总是制止他人对祂的子民施行邪恶的伤害。这点在圣殿重建过程中显而易见。由于敌人的反对,圣殿停建大约10年之久(拉4:6-24)。我们并不晓得神为何有时允许祂的敌人暂时获胜,而在其他时候则制止他们。我们只要明白一点就够了:如果是神的主权意旨,祂必能也必会阻止他人对我们采取有害行为。另外,出于祂的无限智慧和慈爱,神要利用这些有害的行为最终产生出好的结果。
 
约瑟的故事常被人引用,它最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真理。当约瑟的哥哥们决定把他作为奴隶卖了的时候,神并没有制止他们的行动。波提乏的妻子恶意中伤,不公平地指控约瑟时,神也没有制止。但神所定的时候到了,祂就把事情全部扭转了过来。
 
神按祂的计划,把这些人的邪恶行动编织在一起,为要成就祂在约瑟身上的计划。最终,当约瑟回顾以往的艰难时,对他哥哥们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50:20)。
 
伯克华教授在评论约瑟的故事时说:约瑟的哥哥们计划和施行他们的计谋,嫉妒终于使他们逐渐走上了他们所选择的道路……他们的邪恶计划在历史中实现了,但历史事件是神作为的产物。神的好意跟随着哥哥们的邪恶之道而行,更确切地,应该说哥哥们无心地走在了神已经指示的路径上。他们都是服务于神,神的意旨是这些邪恶、嫉妒和恶意行为中的一道亮光。➁
 
亚历山大 • 卡森在评论同一件事时说:”从某个角度来看,我们从有关约瑟的历史中能看到这事是出于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事乃是出于神。人试图用一些邪恶的事伤害神的子民,而神却藉由对这些事施加影响,为祂的子民带来益处。这是人的工作;但另一方面,这也是神的工作。➂
 
圣经说,神有时甚至使人心刚硬、行事顽梗。“但希实本王西宏不容我们从他那里经过,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使他心中刚硬,性情顽梗,为要将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样。”(申2:30)
 
“因为耶和华的意思是要使他们心里刚硬,来与以色列人争战,好叫他们尽被杀灭,不蒙怜悯,正如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书11:20)
 
我承认这两节经文中确有一些令人费解的事。我的目的并非要解释它们,而是想通过这些经文说明,圣经确实不断地教导一个真理,即神能够、也确实会感化人心、人的意念来成就祂的目的。
 
从这些经文中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神并没有侵犯或胁迫他们的意念而施行祂自己的工作。神用奇妙的方法,通过人们的意志来成就祂的意旨。毫无疑问,西宏王和迦南王的所作所为正如圣经所记录:神使他们如此行。
 
神从来不会因为找不到人与祂合作施行祂的计划而迷茫。无论是基督徒还是非基督徒,神都能感化他们的心,使他们甘心情愿地凭自己的自由意志行神的计划。为得到一份工作,你需要某位教授施恩给你写一封好的介绍信吗?如果这份工作是神为你所预备的,神就能、也必会感化那位教授的心,使他给你写一份好的介绍信。
 
在职业生涯中,你必须依赖你的老板(或官长)才得以晋升吗?只要符合他在你身上的计划,神必会以某种方式感化你老板或官长的心思。“因为高举非从东,非从西,也非从南而来。惟有神断定:他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诗75:6-7)
 
你的晋升或降职乃在耶和华的手中,你的上司只不过是神用来完成祂旨意的一个媒介。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行神的旨意,也从来没有打算要这样做(除非他们是基督徒,藉祷告要寻求行神的旨意)。但这并不会改变你生命的结局。无论在你生活的哪个领域,无论你必须仰赖任何人的鼻息,你都能够信靠神。神必感化那人的心,施行祂在你身上的旨意。
 

神的主权所带来的疑问

前面我曾建议读者把神在人身上有主权这个宣告所引发的一些问题暂且搁在一边。我们现在来简略地分析一下。
但首先我们必须记住,除保罗在罗马书9:19-21中提了一下以外,所有其他圣经作者似乎从来都没有意识到这是个问题。而保罗的话不仅没有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而且似乎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问题。圣经宣告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及道义责任时,从没有试图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我们试图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三方面的真理。
 
首先,神有无限多的方法,就像祂本身是无限的一样。除了祂向我们所启示的,我们有限的智慧无法明白那无限的神。有鉴于此,某些关乎神的事对我们来说将永远是个谜。神的主权意志和人的自由及道义责任间的关系就是其中之一。
 
美南浸信会的奠基人之一倍斯理 • 曼理(Basil Manly)在他的一篇讲章中评论这个难题时说:“圣经并没有试图解释那些隐秘的事,而是把它们搁置起来。困难和隐秘之间是有差异的。困难是可解决的;隐秘之事如果没有新的启示,没有更高智慧赐下来,就无法理解。”➃
 
我认为,在处理这个主题上我们自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习惯于把神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看成是在同一水平上。在诗篇50:21中,神说:“你想我恰和你一样。”
 
虽然这句话的上下文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主题完全不同,但这节经文用于我们所谈论的主题还是合适的。我们倾向于认为神与我们一样,神只能以我们所能做的同样方式在一个人思想上作工。我们能争辩、劝说,甚至强迫别人,但我们不能改变人的意志。
 
然而圣经教导我们,神确实会改变人的意志,而当神改变人意志时人还是能自由、情愿地去行动。此外,在人看来,主权意味着迫使和强制,人们违心地做事就好比奴隶们必须顺服主人一样。但圣经从没有这样描述神的主权。
 
我们必须记住的第二个真理是,神绝不是罪的始作俑者。尽管人们的邪恶思想和行为也服务于神的主权意旨,但我们绝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说,神引诱人犯罪。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3-14)
 
在圣经中常可见到神使用人的邪恶行动来成全祂旨意的例子(如创50:20,徒4:27-28,启17:17)。但是,人们的邪恶思想和行为服务于神的主权意旨,这并不意味神是罪恶的创造者,也没有使人恣意妄行而不受责罚。神要因人所犯的罪审判人,同时要藉这些罪来成全祂的旨意。圣经中教导这一真理的经文见赛10:5-16等处(我们在下一章将会讨论这些经文)。
 
我们要记住的第三个真理是,圣经中描述人按自己的意志做出真实选择的例子比比皆是。相反,圣经中没有一处说人就像无头脑的木偶被一根神圣丝线所摆布。而且,人作的选择是有道德意义的;这就是说,人要为自己所作的选择向神交账。尽管犹大、希律和彼拉多所行的是在神的主权预定中,但他们的作为却是可憎、邪恶的。约瑟被卖为奴是其哥哥们恶毒邪恶的行为,尽管这事成全了神的主权意旨。
 
圣经中关于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道德选择这两方面的教导是并重的。诚如美南浸信会第三任主席理查得 • 富勒(Richard Fuller)所言:“我们无法拒绝这两个重要真理中的任一个,同时我们的头脑也无法调和它们。”➄
我们既不能误解神的主权而把人当成一个木偶,也务必不能错误地强调人的自由而限制神的主权。伯克华教授的话可再次帮助我们:
 
任何人不公正地解释受造物的这种自由,就是不公正地对待神的话。神的话将伊甸园中的人放在十字路口,让他选择自己要走的路。但是,在圣经关照下,毫无疑问,受造物的这种自由并没有威胁或限制神的主权或全能……我们只能谦卑地领受神的启示:神行使全能的作为,同时人也有责任……,任何人如果不真正同时承认神的统治和人的责任,就永远不能正确明白历史。➅
 

我们的回应

我们已经看见,神能够也确实会感化人的心思意念来完成祂的旨意。这样,我们该如何回应呢?首先,我们要信靠神。我们的职业和命运掌握在神的手中;老板、官长、教授、教练等等人看起来能影响我们将来的人,其实都不真正掌握我们的命运。若非神的旨意允许,没有人能伤害你或阻碍你的未来。神能够也确实会使你在那些对你有益的人眼中得到恩惠。你可以放心地把你的将来交托与神。
 
有时候看起来我们某个方面的未来掌握在他人的手中。在这些情况下,我们需要祷告仰望神。亚历山大 • 卡森说:“如果我们企图从人那里得到保护,让我们先来寻求神的保护。如果神答应保护我们,那么即使那些最强大、最邪恶之人的权柄,也必须服务于我。”➆
 
王后以斯帖在亚哈随鲁王没有下令召见她时要去觐见王(这种行为通常会招来杀身之祸)之前,请末底改招聚所有的犹大人禁食祷告,以便使她在国王面前蒙恩惠。以斯帖并不敢认定这是神的旨意,她说,“我若死就死吧。”(斯4:16)但她清楚知道神掌管君王的心。显然我们并不总是知道神会如何回应我们的祷告,或者祂是否会感动另一个人的心,但是我们知道我们的命运掌握在神的手中,而不在其他人手中。
 
当我们受到别人不公正的对待或恶意中伤时,如果我们坚信神在人们生活中掌权,这种信心能帮我们脱离憎恶和苦毒。苦毒通常并非源于他们的行为,而是那些行为对我们生活造成的影响。设想一下你是以下情况的当事人。不知为何,你刚被不公正地解雇了,这与你个人业绩毫无关系。找了两个月的工作毫无进展,你发现自己失业了。在排队领取失业救济时,你开始思想以前的老板对你的不公平和不道德,心里充满憎恨和苦毒。
 
现在,假设就在你被不公正解雇的当天,出门时正好碰到一个人,他正在找有一个与你的技能和经验相符的人补缺。他给了你一份更好的工作,薪水是以前的双倍,但有个额外条件:你必须有过曾被不公正解雇的经历。你高兴地接受了这份工作,也很喜欢你的新职位。你会变得苦毒吗?不会。你会这样想,“我真高兴老琼斯把我给解雇了。如果他不解雇我,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得到这份好工作。”由此可见,造成我们苦毒的原因并不是被解雇这事本身,而是它所造成的影响。
 
神有时确实会允许人们不公正地对待我们。祂甚至会允许他们的行为在人看来严重影响我们的职业或未来。但神绝不允许任何损害祂在我们身上计划的决定。神帮助我们,我们是祂的儿女,祂喜爱我们(见番3:17)。圣经说,“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罗8:31)
 
我们可以把这个作为可以依靠的真理:任何与祂在我们身上旨意相抵触的行为,神都不会允许。而他的旨意总是为着我们的益处。
 
既然如此,当我们指望从别人那里所得的恩惠落空时,我们还有什么必要感到如此失望呢?他人的决定或行为对我们有不利影响时,我们何必充满憎恶或苦毒呢?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的计划遭破坏,或我们的自尊受到伤害的缘故吗?
 
我曾经参加过一个有关“基督徒和压力”的专题研习班,一名讲员的要点是:要想降低生活中的压力,就必须学会让我们的生活只有一套计划:神的计划。祂指出,由于我们常常生活在两套计划下——自己的计划和神的计划,二者间的紧张关系会给我们带来压力。
 
我认为这个单一议程概念也适用于我们所讨论的范畴,即面临他人的决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这个问题时仍然信靠神。神对人是有主权的。神会感动人心使他们行祂的旨意,也会制止他们做与祂旨意相违背的任何事。祂会按祂对我们生活的旨意与计划看守、保护和往前走。如果我们想信靠神,就必须学会照祂的计划生活。
 

警言

在结束这个主题前,有一些提醒的话需要我们思考,以免我们错误使用神在人身上的主权这一教义。
 
首先,我们不应当将此教义作为我们个人过失的因由。如果你没有得到指望得到的提升,更糟糕的是你却被解聘;或一场重要的考试不及格,你首先要省察原因是不是因为自己努力不够。尽管神从亚伯拉罕罪的愚蠢行为中解救了撒拉和亚伯拉罕,但神并没有责任要这样做。神从未应许在他人心中做工只是为了弥补我们的过失。
 
其次,我们不应当用神主权这一教义使我们被动回应他人的行为给我带来的影响。我们应在神的旨意中,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和改善我们的境况。我强调说“在神的旨意中”,因为也许有其它的原因,为着神国度的缘故,我们不应当采取那些措施。神主权这一教义本身绝不应当被用来鼓励人的被动。
 
再次,我们绝不能用神主权的教义为我们自己伤害他人的罪恶行为或决定找藉口。我们绝不应该说,“噢,我犯了错,但没关系,因为神是有主权的。”神确实在你所冒犯的那个人身上有主权,并且祂可能会选择使用我们的罪恶行为成全祂的旨意。但神仍要我对自己的罪恶行为和有害决定向祂交账。
 
有一节经文能帮我们正确理解神主权的教义,就是申29: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我们并不晓得神的主权意旨,也不晓得祂怎样在人心中做工,是让他们作出我们看来有利的事还是不利的事。这些都属于“隐秘的事”的范畴,是没有向我们启示的。但我们确实晓得,神做工来成全祂的旨意,是为我们最终得益处。
 
因此,我们的责任是顺服那些“显明的事”,即在圣经中所启示的神在我们生活各个领域里的旨意。圣经教导我们要谨慎,要有责任心,要负责,尽我们所能地努力工作或学习。如果我们发现不管自己如何努力,仍旧得不到上司或教师的认可,我们就必须把这种关系的最终结果托付予神。有时神会改变一个人对我们的态度,但有时神甚至会使之恶化。无论哪种情况,这人的心乃在神的手中,神会按祂的主权意旨、为祂的荣耀和我们的益处引导他的心。
 
附注:
1. Charles Bridges, An Exposition of the Book of Proverbs (Evansville, Ind.: The Sovereign Grace Book Club, 1959), page 364.
2. Berkouwer, The Providence of God, pages 90-91.
3. Carson, The History of Providence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n.d.), pages 96-97.
4. Basil Manly, Sr., in Southern Baptist Sermons on Sovereignty and Responsibility (Harrisonburg, Va.: Sprinkle Publications, 1984), pages 15-16.Manly(曼理)既是牧师,又是教育家。他曾于1838-1855年间任亚拉巴马大学校长,同时也是美南浸信会的创办人之一。
5.Richard Fuller, in Southern Baptist Sermons on Sovereignty and Responsibility, page 112.
6. Berkouwer, The Providence of God, pages 140-141.
7. Carson, Confidence in God in Times of Danger, page 55.

本书获翻译者授权刊登,译自“Trusting God, Even When Life Hurts”。受版权保护。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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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 毕哲思(Jerry Bridges)是导航会(Navigator)宣教组的成员,主要致力圣经教导工作。他在得克萨斯州泰勒市长大,毕业于俄克拉荷马大学(Oklahoma University)。他在美国海军作军官时与导航会取得联系;其后不久,杰瑞蒙神呼召,把自己的生命奉献于宣教工作。自1955年起,他一直在导航会服侍。杰瑞的其它著作还有《追求圣洁》、《操练敬虔》、《改变生命的恩典》、《慈爱的管教》,每本书都配备学习大纲。杰瑞和他的妻子简(Jane)现住在美国的科罗拉多泉市(Colorado Spr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