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后的恢复

希思·兰伯特:家庭暴力是我们要探讨的一个非常非常严肃的话题。这一话题之所以如此严肃,因为其痛苦是如此之深,而这种难过的经历却是如此广泛。据统计,有25-33%的女性的生命中会遭受对她们来说很重要的男性所施加的肢体伤害;施害者也许是丈夫,也许是男朋友。从这些统计数据我们可以了解的一件事是,这一数据是存在低估的,因为家庭暴力是现存被漏报最多的问题之一。这些统计数字也只调查了女性,他们没有将被妻子家暴的男人或被家暴的孩子纳入统计之中。家暴问题是非常严重的,虽然在一个简短的播客中我们不能尽言,但是我们至少必须要去谈论一下这个问题,因为它不仅涉及到女性,更是一个真实存在的问题。而且也因为我认为教会在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上是迷茫困惑的。

艾米·伊文森:教会中出现的这种迷茫困惑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希思·兰伯特:我认为很容易就能看到基督徒有两个极端观念情况。其中一个是在文化中流行的极端情况,在教会中很容易接受,即当我们听到一个女人被丈夫家暴时,我们给她的忠告是她永远都不要回家。我们认为:“一朝施暴者,永远是施暴者”,“如果他打你一次,他就会打你两次”,“施暴者不会改变”。人们建议女性不要回家,因为这个家永远都不会安全。我理解,人的本能会导致人们说出这样的话,他们本意是关心女性,不希望她们受伤。他们清楚地知道,研究表明,犯有家暴罪的人有极高的几率重复犯罪。

圣经中,罗马书八章9至11节针对以上问题有回应: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这是一个应许,所有信耶稣的人都有基督的灵住在心里,而且使耶稣复活的同一个灵也会改变他们。虽然,我们有良好的愿望,想尊重重要的研究,因为这研究是真实的,结果也表明家暴问题很难有改变;而且我们也有强烈的愿望,想保护女性。但我们不能忽视耶稣基督的好消息:任何人都可以改变。这并不是削弱我们对家暴行为的回应,而是放大了好消息——耶稣来我们中间要做的事。因此,当圣灵住在一个人心里时,他会有所改变,而我们出于想要去荣耀耶稣的意图,总是会想指出这一事实。所以我们不想说:你永远不能回家,因为事情永远不会改变。另一个极端是当基督徒听说一个女人被家暴,他们会说:“马上回家,你必须相信主,你必须顺服你的丈夫,你只需要祷告并信靠主就可以了。”这是个草率又鲁莽的建议。虽然这个建议遵循的原则是正确的:你要顺服丈夫,并且要信靠神掌权中对你的护佑。但是,它无视了经文等式的所有其余部分。其中一部分是我们在诗篇八十二篇3至4节中读到的内容:“你们当为贫寒的人和孤儿伸冤,当为困苦和穷乏的人施行公义。当保护贫寒和穷乏的人,救他们脱离恶人的手。”另外,箴言二十四章11至12节说:“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将被杀,你须拦阻。你若说:’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吗?保守你命的岂不知道吗?他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吗?”所以这是圣经给信徒的诫命,我们必须保护弱者,我们必须保护遭受伤害的人。我认为基督徒无论是说你永远不能回家,因为他永远也不会改变,还是说你现在必须回家,因为你必须信靠主,都是让人混乱的、危险的、有害的回应。而圣经纠正了这两个使人混乱的极端。

艾米·伊文森:那么根据这两个极端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帮助让她知道该做些什么呢?

希思·兰伯特:我们该如何避免极端发生,又能在具体情况下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让她回家呢?想要婚姻得以恢复和想保护受暴者免受不安全情况影响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紧张关系。哥林多后书十三章11节里说基督徒要以恢复彼此和睦为目标。基督徒应该一直追求恢复与和好,让我们的关系得以重建。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知道或者怀疑情况会不安全时,我们绝不应该让女性或任何人陷入其中。

这就是它们彼此之间的紧张关系。我们想以恢复为目标,我们想相信这个家暴的男人可以改变,他们的婚姻可以恢复,但是我们仍旧要确保我们正在尽我们所能来确保这位女士的安全。所以,在这个紧张的局面下,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方式要涉及到众多步骤。

举个例子:为了建立信任,施暴男人必须与妻子及其家人分开一段时间。必须有某种分离。通常这意味着,如果可能的话,教会里的人会把他从家里带走,为他提供一个住所,以便妻子和孩子们尽可能在自己家中继续生活,不受到打扰。如果这种方式行不通,而且如果你面对的是一个非常暴力又不讲理的男人,那你可能就需要让妻子和孩子住在教会的某一家人中,或者亲戚的家里,或者是其他安全的地方。但是必须有一定的隔离,这样我们能够弄清楚发生了什么,并建立信任。我观察得出的一项原则是,处理家暴问题的早期阶段,丈夫只有在接受密集的辅导的时间才能见到妻子。所以你(丈夫)要出去,住在其他地方,与朋友住在一起,可能住在公寓里,或家人搬出去在其他地方住。而你能与妻子在一起的机会,只有你们为了接受辅导,或者是为了解决问题而见面的时间。而且,在刚开始的几周里,你一定要接受密集的辅导,每周两到三次,你们面对面一起解决因家暴而引起的紧迫问题。慢慢地,随着时间流逝,你可以开始在监督之下增加与妻子一起度过的时间。我们会一起,但我们也会寻求了解问题,与我们一起解决问题的夫妻朋友们一起。对方也许是一对基督徒夫妇,和我们一起去公园,可以趁我们坐着聊天时让孩子在周围玩耍。然后,这样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你们有了进步,就可以慢慢增加无人监督的相处时间。丈夫与妻子可以去约会,比如一起出去吃晚饭,一起出去做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是单独相处,但是在公共场合单独相处,时间要控制得短一些,以便我们可以继续评估此类相处是否可以继续。最后,你会想慢慢地开始在同一所房子里重建夫妻关系。请注意,我说的是需要慢慢地这么去做,比如说丈夫下班回家,吃晚饭,哄孩子上床睡觉,但随后离开家回到他这段时间住的地方。慢慢地在家里恢复他们之间的关系。

接着,也许他可以留下过周末,而我们也能确定一切都进展顺利。通过上述过程,我们要观察两个标准维度:其中一个标准是妻子的舒适度。她认识这个男人,她比别人更了解他。如果她说:“我觉得挺好,我认为他不一样了。”这是很重要的判断。反过来如果她说:“我觉得不对劲,他的行为很奇怪。”那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判断。所以我们要观察她的回应,并对此予以关注。我们要观察的另一个标准是他悔改的迹象。哥林多后书七章11节告诉了我们悔改的人有什么表现。经文说:

“你看,你们依着神的意思忧愁,从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诉、自恨、恐惧、想念、热心、责罚。在这一切事上,你们都表明自己是洁净的。”

这段经文的重点是为我们提供一些迹象,表明当一个罪人真正打从心里从罪中回转的时候应该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以基督徒的身份观察这个男人,看他是否呈现出这些悔改的迹象。如果他没有表现出来这些迹象,我们的问题还在;但是如果他确实表现出了这些继续,那么我们可以开始看好以上缓慢而稳定的恢复步骤,因为它们是有效的,在重建关系的同时也可以在此过程中确保妻子的安全。

艾米·伊文森:妻子该如何知道什么时候需要报警?或者教会该如何知道什么时候应当与警察一起介入?

希思·兰伯特: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执法部门是完全可以介入家暴的,因为罗马书十三章4节告诉我们,神设立了国家,以执行法律和秩序,而寻求执政掌权者的帮助是符合圣经的。当一个男人家暴他的妻子,他不仅对上帝犯罪,也对妻子犯了罪,更是触犯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所以,国家有权通过执法部门介入。

无论何时,女性只要感觉到自己身处险境就应该报警。如果丈夫打了她,她就该报警。实际上,几年前的一项研究表明,当丈夫对妻子第一次实施暴力行为时妻子就报警的话,丈夫重复犯案的几率能减少80%,直接证明了报警是有帮助的。如果帮助受暴女性的人(比如说她教会里的人)已经被她信任,那即便她要求你不要报警,帮助者也依然应该放心大胆地报警。如果你担心她的安全问题(即使她让你别报警)你也应该报警。你必须要意识到这点:她可能活不下去了。她有可能处于致命的危险境况之中,你要对她诚实,你应该对她说:“我知道你让我不要去报警,我也想尊重你的愿望,但是我很担心你,即使你不让,我也要去报警。”你要对她很诚实,而不是背着她报警,因为这会对她造成更多伤害。她已经将你纳入信任范畴,她已经不再信任她的丈夫,所以你也不想她失去对你的信任。她可能会生你的气,但如果你告诉她实情,至少她能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我们的问题是,你如何判断什么时候该报警?举个例子,如果你有个朋友告诉你说:“我丈夫打了我,在三周以前打的我。这是我们十五年婚姻以来他第一次动手打我。”她还说:”我并不害怕,他说了不会再动手的,我们也在接受帮助。“那么这个情况下,你可能不需要报警。但如果她哭着打电话说:“我丈夫刚才打了我,我有只眼睛都黑了,我很害怕,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就要报警。在这两个极端情况之间,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事态。你的判断应当首先基于保护女性的立场,与需要保护的人站在一起,必要时报警寻求帮助;其次,你的判断也需要遵守法律。许多州的法律要求你主动向警方举报此类犯罪行为。如果当地法律要求你报警,那么你应该遵守法律并报警。

本文获授权翻译自圣经辅导员认证协会(ACBC)网站文章“Restoration After Abuse” 。本文受版权保护。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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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思·兰伯特(Heath Lambert)是杰克逊维尔市第一浸信会的主任牧师,也是ACBC的前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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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伊文森(Amy Evenson)是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第一浸信会的希思·兰伯特博士(Heath Lambert)博士的行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