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认罪,我们还要饶恕吗?

戴尔·约翰逊:在本周的广播中,我很高兴向听众们介绍我的一位朋友,乔治·桑德斯医生。乔治是一名整形外科医生,在洛杉矶执业。他出生在德克萨斯州东南部并在那里长大。乔治毕业于休斯顿莱斯大学(Rice University)。随后又在哈佛大学医学院进修,然后在洛杉矶的“西奈医疗中心”(Cedars-Sinai)完成了他的普通外科的培训。他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完成了他的整形外科住院实习,从那时起,他一直在洛杉矶从事私人医疗服务。在波士顿的时候,那是他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的节点,在那里,他遇到了安娜(Anna),也就是她的妻子,当时安娜正在完成她营养学的实习,结婚后,他们搬到了洛杉矶,在那里他们享受了43年幸福的婚姻生活。说实话,看着你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真是太有趣了。我喜欢你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他们二人都在多年前就已获得了ACBC的认证,他们会一起做辅导,对他们而言,这也是一种喜乐。在业余时间里,乔治和安娜喜欢一起服事、旅行、进行娱乐活动或一起出行。他们有两个孩子,都已成年,都是信徒,也都结婚了,他们还有两个孙子,他们经常向我们讲述这两个孩子有趣的故事,我很享受听他们讲述他们孙子的故事。乔治还在恩主大学和神学院的董事会任职,是加州恩典社区教会的成员。桑德斯医生,很高兴你终于做客我们的广播了,让我们的听众来认识一下你吧!总之,很感恩你今天能来这里。

在我们开始讨论之前,我想要告诉听众的是:我们今天要谈的是有关饶恕的问题,我很喜欢这个主题,让我先来做一点铺垫。在你的简历中提到,你是一名外科医生,这让我想到,圣经辅导的美妙之处就在于,你可以在外科领域很出色,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教会的事工当中,你只能处理那些有关医疗的问题。圣经命令我们这些信徒要以神的话语互相鼓励,而神的话语又藉着圣灵的力量使我们有能力,或者说使我们有力量履行这样的命令。我真的迫不及待地想通过我们今天的讨论来向听众们展示——神的话语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功用的美好,以及神的话语是如何在我们的事工中加我们力量的。

所以,我想先谈一谈关于“饶恕的智慧”这个主题,当我们谈到饶恕时,有时很难驾驭。这个主题确实很难讨论,有时更会因为各样的冲突和困难而变得异常复杂。所以,我想以这个问题来开始我们今天的讨论:当我们被冒犯或被得罪的时候,我们是否需要先满足我们的“公义感”,再去饶恕他人?

乔治·桑德斯:戴尔,这是一个好问题。如果我们看一下神的饶恕,你会发现实际上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法庭上的饶恕”(judicial forgiveness),这是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赎罪大工所做成的,我们作为信徒白白享有。这一类型的饶恕,即“法庭上的饶恕”是伴随着刑罚的(基督为我们承受了所有的刑法)。但在另一方面,当你成为一名得救的信徒后,饶恕的概念就变成了“家长的饶恕”(parental forgiveness),也就是说,虽然“法庭上的饶恕”是一次性的,但我们仍会继续犯罪,你仍需要不断地从污秽中得洁净。这就是“家长的饶恕”发挥功用的地方。神是被我们犯罪冒犯了的“家长”,我们请求祂的饶恕,承认我们的过犯,祂是信实的,是公义的,会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所以,我们每天都在实践的就是“家长的饶恕”;当经文谈到我们要祈求神饶恕我们的罪时,说的也是“家长的饶恕”;当然了,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之一。

神的这种饶恕并不以刑罚为条件。神当然可能会责备我们,但祂不会为我们的罪而刑罚我们。就神的这种“家长的饶恕”而言,并不伴随着刑罚,因此,就我们作为信徒所实行的那种饶恕而言,也当如此。对此,基督给了我们很多的教导,祂要我们所实行的那种饶恕是无条件的。也就是不以刑罚为条件。如果我们看一下耶稣的“登山宝训”,祂在那里说如果有人打你的左脸,你要把右脸转过去。并且如果你是为义受逼迫的话,那将是一件好事。耶稣所说的这两种情况都不需要对冒犯得罪我们的那一方进行刑罚。耶稣的“登山宝训”也谈到了,当我们祷告时,我们要饶恕别人,就像我们被神饶恕了一样,不然我们就不能享用来自神的饶恕。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这里说的是我们要从心底里饶恕。在马太福音18章那里,彼得问耶稣说他是否应该饶恕别人七次,耶稣告诉他要饶恕七十个七次,并告诉他需要从心底里饶恕。希伯来语中的“心”就是希腊语中的“心思意念”,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披戴饶恕——我们需要下定决心去饶恕他人,这很像我们以“agape的爱”去爱别人一样,这不取决于那个被爱的人,只是取决于我们是否下定决心去爱。还有,正如彼得前书2章23节所说的,当基督被谩骂时,也没有还口或报复。

因此,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基督都在说,你需要饶恕,你需要无条件地饶恕,你不要报复那个冒犯得罪了我们的人。我们都要愿意因基督的缘故而承受来自别人的得罪和冒犯。我们要饶恕别人,因为神已经饶恕了我们,我们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因顺服基督而这样行。

戴尔·约翰逊:你刚刚提到了以弗所书的那段经文,以弗所书4章32节,即我们要以神在基督里饶恕我们的那种方式来饶恕别人。你也谈到了基督的无条件的饶恕,我想我们可以展开谈一谈这个主题,对很多人来说这的确是个棘手的问题,我们到底该如何处理饶恕与和解的关系。我们等下再谈有关和解的内容,我们现在先谈谈有关饶恕的内容,有些人会就“饶恕到底是有条件还是无条件”这个问题产生争论。根据你刚刚所说的,就无条件的饶恕而言,基督确实给了我们某些相关的教导。但这是“总规则”吗?或者让我这么来问,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需要无条件地饶恕吗?

乔治·桑德斯:很好的问题。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基督所教导的都是无条件的饶恕,但在圣经中也有几个特殊的情况。例如,路加福音17章1至4节,其中就谈到如果有人使一个年轻的信徒绊跌,那么这个人最好在他/她脖子上拴上一块磨石,然后沉到海里,随后耶稣又紧接着说,如果有人犯罪得罪你,然后这个人又来到你面前承认他/她的过犯,那我们就要饶恕这个人,而且要饶恕七次。所以,我想耶稣的意思是——在某些情况下,饶恕确实包含着悔改,尤其是在前两节经文所描述的那种情况中,就是绊倒别人的那种情况。因此,如果你伤害了别人,或绊倒了别人,按照基督的说法,这种情况是需要悔改的。

另外还有马太福音18章,在那里,耶稣谈到了教会惩戒(church discipline),即如果有人犯罪了,你要先去找那个人面质,如果他们不听从你,那么要带着证人一同去,如果他们仍是不听,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他们要被逐出教会了。同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将悔改纳入到饶恕的考量中。所以,在这些特定的情况下,基督确实谈到了这一点,如果我们将圣经中相关的教导总结一下,我想我们可以发现这四种需要悔改才能饶恕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是别人被冒犯得罪了。那么你就没有资格去饶恕那个犯罪之人,圣经也说要为受压迫的人伸冤,要保护孤儿和寡妇,在这样的情况下,即如果是别人被得罪冒犯了,那我们就没有资格去无条件地饶恕那个人所犯罪。第二种情况是:单纯无视或忽略某人犯罪的行为可能反而会伤害那个犯罪之人,也就是说,我们需要面质那个犯罪的人。加拉太书6章1节就谈到了当一个人被过犯所胜的时候,灵性成熟的人要去把这个人挽回过来,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将这称为“恢复性辅导”,同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即当我们试着将某人挽回过来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人愿意悔改。因此,这是防止犯罪之人遭受更大的亏损的情况。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教会有可能遭受亏损的话,我们就需要犯罪之人认罪悔改。例如当使徒保罗在信中说那个与他继母犯奸淫的情况时,他告诫哥林多教会应该把这个人赶出去。所以,如果教会有可能因某人的犯罪而遭受亏损,那么就需要认罪悔改才能饶恕。最后的一种情况是,如果有一段关系已经破碎了,那就需要藉着悔改而恢复关系。同样是在“登山宝训”中,耶稣在马太福音5章23节那里说,“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所以,如果一段关系已经破碎了,就需要和解和悔改。因此,我认为我们需要牢记这四种情况。

戴尔·约翰逊:当我们想到圣经给了我们许多有关饶恕的教导时,这真的对我们很有帮助,因为当我在神学院教导学生有关饶恕的课程时,并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像理论上的那样整齐划一。因此,当我们进入现实生活种的那种混乱的状态时,可能会感到困惑和难以招架,而这些来自圣经清楚的教导则可以帮助我们用属天的智慧来思考,就像我们在今天的广播中所谈论的那样。

当我们在谈论无条件的或有条件的饶恕时,人们可能会以很多不同的方式来做出回应。饶恕是一回事。现在让我们聊一聊有关和解的问题吧,有时人们会把这二者混为一谈,但它们并不是一回事。所以,我希望你能帮助我们来一起思考有关和解这一主题。另外,为了能达成符合圣经的和解,一个人需要采取哪些步骤?

乔治·桑德斯:如果我们思考“去饶恕”(Forgive)这一词,它在希腊语中的意思基本上是——放弃让一个人履行他/她对你的义务。而“和解”指的是恢复一段破碎的关系。希腊语的意思是改变,即将双方之间的关系从敌对变为和平。比如说约瑟的生命,他的哥哥们把他卖到了埃及做奴隶,然而藉着神的旨意,他最后成了埃及的宰相,然后他的哥哥们前来找他。他们不知道他是谁,但他很清楚他们是谁,他们那时想从埃及买粮回去,因为他们正在经历饥荒,在这整个的过程中,约瑟就是在与他们进行和解。他首先是迫使他们重新面对他们曾经所做的事,通过监禁他们其中的一个,让剩下的人回去,然后又要求他们把便雅悯带出来等等方法,约瑟迫使他的哥哥们重新面对自己之前所做的恶事,当然他们那时彼此交谈,以为约瑟听不懂他们所说的内容,但他什么都知道。

然后是发生在约瑟身上的第二个“F”,就是“离弃罪”(forsaken),具体是怎样的呢?约瑟把他的兄弟们带到一起,然后按年龄长幼的顺序让他们坐在一张桌子上。当然了,他们对此都非常惊讶,然后他给了便雅悯五倍于其他人的份额。在很多年前,当约瑟还和他的哥哥们在一起时,父亲雅各对他很是偏爱,于是他的哥哥们做了什么?他们把他丢进坑里,然后把他卖了。而现在,他的哥哥们无言以对。所以,约瑟看到的是,他们不仅面对了自己当年所犯的罪,而且也离弃了这个罪。然后,他又用第三个“F”来完成了他与哥哥们之间的和解,那就是“饶恕”(forgiveness),就像他对他们所说的那样,特别是当他们的父亲雅各死后,他们担心约瑟会找他们的后账。然而约瑟却对他们说:“哥哥们,你们知道吗?我已经完全饶恕你们了。你们的意思是恶的,但神的意思是好的,祂是在预备我拯救整个家族。所以你看,这里面的3个“F”,就是约瑟达成与他哥哥们和解的方式。

戴尔·约翰逊:是的,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叙述,以非常实际的方式显明了约瑟对神的信心和信靠,这种信心和信靠也使得他有能力去和解与饶恕。正如我在前一个问题中所提到的,有关饶恕与和解这两个概念。我希望你能帮助我们区分一下。因为在我看来,为了达成和解,饶恕是绝对必要的。但不幸的是,有些时候,双方虽可以给予彼此饶恕,但却没有达成和解,所以,请你帮助我们理解一下饶恕与和解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乔治·桑德斯:我给你举一个我个人生活中的例子吧。我曾雇过一个护士为我工作,我知道在另一个医生的办公室里,有另一个护士是他手术室的负责人。而这个护士把我的护士从我这里挖走了,而做这件事的护士实际上也曾为我工作过。所以,她其实是在我背后下了黑手。我对此的反应是无条件地饶恕她。这是个人性的冒犯,不适用我们上面所讨论的四个类别中的任意一个(应该是三个类别中的任意一个),总之我饶恕了她,但我们之间的关系仍是破碎的状态。我也找过她,主动联系她,并告诉她我真实的感受,但她并不认同。她说那只是生意场上常见的做法。所以直到今天,我们之间仍没有达成和解,但我已经饶恕她了。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持有饶恕的态度,我们要主动寻求和解,但和解并不总是会发生。如果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根本无法达成一致,并且如果你是其中的一方,你从圣经的角度审视整个事件,而且圣经显然也是站在你这边的,那么我认为你就必须放手,随它去吧。你把这些事当作没有发生过就好。但另一方面,关系仍并没有得到修复,这就是和解的意义。

戴尔·约翰逊:嗯,这确实有助于我们以“三维的方式”去看待整个问题,对吧?我们可以看到饶恕与和解的不同的表达方式。我认为这对我们很有帮助,因为圣经也教导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我们不能强迫另一个人去与我们和解,或去重新获得彼此的信任。所以,这是一个非常有帮助的区分,我们以这样的方式向他人提供饶恕,以使我们不被苦毒、愤怒和忿恨等情绪束缚,因为如果我们对一个人怀有不饶恕的心,这些负面的情绪就会慢慢积攒起来。

桑德斯博士,你刚刚所讲的非常好,非常有助于我们思考,并将实际的一些情况带到了我们该如何处理饶恕这一问题上,这些问题有时真的非常复杂,但你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智慧。所以,亲爱的弟兄,非常感谢你今天做客我们的广播。

本文获授权翻译自圣经辅导员认证协会(ACBC)网站文章Forgiving When There is No Repentance” 。本文受版权保护。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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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约翰逊(Dale Johnson)目前担任“圣经辅导员认证协会”(ACBC)的执行董事。他也是ACBC“爱中的真理”(Truth in Love)博客的常任主持。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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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桑德斯(George Sanders)是一名“圣经辅导员认证协会”(ACBC)的认证的圣经辅导员。他同时也是“恩典社区教会”(Grace Community Church)的长老,玛斯特大学和神学院的董事会成员。乔治目前还是一名整形外科医生。